人妻难产摘除子宫!尪爽吃小四生2子 全家带进门「叫大妈」

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高雄1名人妻丈夫结婚多年,夫妻育有1女,但她在生第二胎时遇上难产,不得已将子宫拿除,不料男方竟以此为借口,在外偷吃小三、小四,并陆续生下3名生子女。夸张的是,人夫不仅公开和小四出双入对,还堂而皇之将私生子迎进门,并要孩子们称呼元配为「大妈」,让正宫忍无可忍,决定提告求偿。

判决指出,当事人主张,她和丈夫于民国52年结婚,原本婚姻生活还算美满,谁知自己生第二胎时因难产被迫拿掉子宫,先生竟以她「无法生育」、「膝下儿子」为由,先是偷吃1名徐姓女子产下1子,同时又出轨翁姓小四,还和对方生了2名私生子,并于民国72年、73年间认领兄弟俩

人妻心碎控诉,男方毫不避讳地和小四出双入对,2人还一起在大陆经营公司,就连逢年过节时,也会邀请翁女和私生子一起吃饭,甚至还要自己陪着他们出游、亲密合照,让她相当崩溃,仅因担心婚姻破裂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才默不作声,直到近日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向丈夫及翁女求偿新台币200万元。

被告则辩称,他身为家族长孙肩负传宗接代的责任,不得已之下才和翁女交往生子,且当下立即向妻子坦承,更何况多年来小四都称呼元配为「大姊」,孩子也叫她「大妈」,对方都没有表示意见,除了一起吃饭、出游,其中1名儿子结婚时,正宫还和他一起担任主婚人,并接受亲友祝贺,显见其配偶权未受侵害。

案经高雄地院审理法官不采信人夫说词,认定2名被告不正常交往行为持续已逾40年,严重破坏人妻之婚姻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审酌双方身分智识程度经济能力等一切情状后,判处2人须赔偿正宫精神抚慰金50万元;仍可上诉。

更多 CTWANT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