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泄个资?看地址纵火酿6死 律师:除家暴不公开
新北市三重纵火案造成翁家6口死亡,查出是50岁的嫌犯汤景华所为,犯案的动机只是因为2年前和翁家人有官司纠纷,记恨2年,再按照判决书上的地址纵火,如此竟成了另种治安漏洞吗?律师郑文龙表示,「公布是为了怕同名同姓,现在审判都公开,除非是家暴等官司才例外。」
其实一般开庭时,判决书上就会有双方的姓名、地址,法官也会进行人别讯问,再次确认身分证字号、电话、出生年月日等资料,再次将个资让双方知道,但先前也曾有如汤景华用判决书找地址的案例,一名朱爸爸19岁的女儿惨遭杀害,凶手虽判无期,但却常在狱中写信来求原谅和解,「我们也没钱搬家啊!」对方同样是看判决书知道地址。
律师郑文龙告诉《东森新闻》记者,「因为是公开审判,原则上是不能保密个人资料,除非有特殊的案例,像是家暴、儿少等的比较有可能不公开。」公开资料也为避免同名同姓,加上又都是公开审判的缘故,只是如此是否沦为被告报复的工具,再度引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