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2千元纵火烧前公司酿2死 狠男一审判死刑!
▲放火烧前公司的李嫌遭判死。(图/台中地方法院外观/资料照)
台中市光复路佑昌油漆公司前员工李昆霖,因不满何姓前老板给他的工资短少2000元,去年11月间酒后前往公司所在透天厝骑楼纵火,造成何姓前老板家2人死亡,其父亲、外劳等多人受伤,台中地院17日依杀人罪判李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判决书指出,李嫌去年10月1日开始在该公司工作,因不适应施工模式且和其他同事不合、在工地饮酒遭告诫,于同月27日自行离职,11月10日返回设计公司结算工资,双方因认知工资额短少2000元,发生口角、略有不快,拿着刚领到的工资制对面小吃店喝酒。
随后,李嫌准备搭客运回高雄老家,因酒味过重前后遭两班客运拒载,在车站不满闹嚣,被带至警局,于11月11日凌晨搭计程车返回住所,随即返回佑昌公司骑楼,明知门口堆放的甲苯、松香水、油漆等易燃物,仍将其点燃,导致何姓老板的大哥何炎灯、三弟何明通逃生不及命丧火窟,住在一楼的何父紧急被看护推出户外,逃过一劫。
李嫌被逮获后辩称,自己有新工作,没理由去放火,后又称他晚上运动的习惯,当天只是路过,经检警调查,当天李男正从新公司离职;调阅监视器,发现李嫌离开后1分钟后骑楼开始起火。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李嫌与老板并无深仇大恨,只因工资谈不拢、酒后诸事不顺就纵火,犯后狡辩掩饰罪刑,恶性重大,达与社会隔绝程度,依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