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文 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

本报讯 (记者李丹青)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工资分配制度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对于技能人才,可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鼓励企业针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专项特殊奖励,并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

当前,吸引青年人从事技术工人工作面临一些困难。人社部劳动关系负责人分析称,造成这一现象原因较复杂,但对于大多数技术工人而言,在企业内部有稳定的职业发展预期尤为重要

结合人才成长规律,《指引》建议,职业发展通道按3个阶段设置,形成全职业周期的成长发展通道。

其中,新进技能人才在第一个10年中,每2至3年晋升一个职级,在基层岗位职位上正常成长;第二个10年中,在中间层级岗位职位上择优晋升发展;第三个10年中,在高层级岗位职位上逐步成长为专家权威。对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指引》提议有破格晋升的制度安排。

对掌握关键操作技能代表专业技能较高水平、能够组织技改攻关项目的技能人才,《指引》明确,其薪酬水平可达到工程技术类人员的较高薪酬水平,或相当于中层管理岗位薪酬水平,行业佼佼者薪酬待遇可与工程技术类高层级专家和企业高层管理岗的薪酬水平相当。

“在薪酬结构设计方面,引导企业建立既符合薪酬分配理论又体现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的工资单元。”这位负责人透露,《指引》提出岗位绩效工资制可由岗位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单元等组成。

其中,在岗位工资单元设计方面,《指引》提出,可采取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也可采取一岗多薪、宽带薪酬形式。一岗多薪、宽带薪酬指的是在每个岗位等级内设多个工资档次,以体现同岗级人员不同能力、资历和不同业绩贡献的差别。

在绩效工资单元设计方面,《指引》引导企业建立与企业效益部门绩效和技能人才本人绩效考核结果联动的机制,明确绩效考核可根据技能人才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征分类考核。

津贴单元设计方面,针对技能人才在夜晚工作、有毒有害环境工作、提升技能水平、带班组带徒弟等方面的额外劳动付出,提议可设置相应津补贴单元,并对每项津补贴如何设计、运行给出了具体操作建议。

“《指引》是指导规定,是政府提供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的具体举措,不会增加企业负担。”这位负责人建议,企业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体现本企业特点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