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鼓励企业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全周期安全监控
本报记者 孙丽朝 北京报道
5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鼓励电动自行车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行业也面临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该负责人介绍,为加强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与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上述两份文件。
《规范条件》从多个角度对保障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加以规范:一是从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如切割、焊接、装配等重要的工序流程均需配备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生产线及设备,并满足焊接自动化率达到70%以上、电动或气动装配工具达到流水线上产品工艺设计总工位的70%等关键指标要求;二是从检测设备与检测能力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如企业需配备底盘测功机等必要检验检测设备,且具有充电器、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三是强化标准在产品质量保障方面的引领作用,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充电器、锂离子蓄电池、铅蓄电池、电动机、控制器、电线束等关键零部件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四是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如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员按照工作制度执行相关质量工作安排。
为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锂离子蓄电池使用及回收风险说明,介绍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加强经销商管理,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篡改行为;随车搭配或赠送的头盔需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起火导致的火灾事故连年增长,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比2022年上升17.4%。电池单体故障等问题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重要原因。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之后,因起火速度快、释放有毒气体等,易造成居民伤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依据电动自行车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省级电动自行车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的情况开展复核,并以公告形式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企业需符合《规范条件》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未因自身质量问题引发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编辑:孟庆伟 审核:郝成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