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30岁!狠男纵火烧死按摩嫩妹 再判无期徒刑仅问「可以上诉吗」

男子苏新汉,纵火烧死小30岁的越南按摩女。(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苏新汉,不满小他30岁的按摩嫩妹,隐瞒已婚身分与他交往,1年前提汽油到嫩妹店里纵火,活活烧死嫩妹。一审将他判处期徒刑案经上诉,高院二审仍认定他犯「杀人罪」,手段凶残,因此维持无期徒刑的刑度苏男听闻无期徒刑后,仅淡淡询问「可以上诉吗?」丝毫不见悔意。

案发生于去年2月间,现年52岁的苏男,与当时22岁的越南籍黄姓女子,因按摩关系结识黄女丈夫同住新北市树林区,苏男因经常在三峡北大特区附近的越南小吃店消费,进而认识当时在店内的黄女,苏男惊为天人,疯狂追求。黄女之后转到芦洲区的养生馆工作黄男也经常捧场,最后在2019年间开始交往。

不过2人交往后,经常为了金钱发生争执,苏男最后更发现黄女隐瞒已婚身分与他交往,2人在去年1月间分手。但分手后苏男变成恐怖情人,除了私下找黄女谈话外,更出言恐吓「我到你店里丢汽油弹时候你就知道。」

案发于2月16日当天深夜,苏男提着2桶5公升的汽油,闯进黄女任职的养生会馆,要求柜台人员找黄女出面。柜台人员稍迟疑,苏男就对他泼洒汽油,呛声:「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柜台人员将苏男带到二楼,苏男一见到黄女,随即朝她泼洒汽油点火,黄女因全身超过80%伤烫伤,遭活活烧死。苏男随即逃往桃园友人处藏匿,但遭检警逮捕。检方依照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苏男否认有致人于死的故意,辩称只是要吓吓对方而已。但一审法院认定苏男犯案手段凶残,犯后又变装躲藏,确实具有致死故意且饰词狡辩,因此认定有罪,并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22日宣判,高院驳回上诉,还是将他处无期徒刑。苏男聆听宣判时面无表情情绪也不激动,仅淡淡地询问「可以上诉吗?」丝毫不见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