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吵醒纵火烧屋害1死 冲动男辩失眠问题判刑18年

▲张建兴不满深夜被打扰睡眠,到加油站汽油纵火害死1命,被判18年有期徒刑。(图/资料照/记者柳名耕翻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龙江路上顺利大楼在3月初发生火警,竟是在环保局当雇员男子张建兴,不满半夜睡觉被李姓室友吵醒,还被要求退租,买汽油纵火,却因此烧死一名妇人,事后躲在三温暖。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杀人等罪将张男判处1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张建兴居住的2楼为木板隔间雅房,2月28日凌晨,先是因为不满隔壁李姓室友晚归发出声响吵醒他,找李男理论,2人爆发口角,李男找来二房东评理,二房东要求张男搬离。实在气不过,张男竟带着空油桶,到加油站买了200元汽油,回到租屋处,朝2楼客厅泼洒后,点燃火势

警消赶抵现场公寓已陷入火海,立即疏散26人,救出受困的7名男女,却在2楼其中一间雅房内,发现55岁喑哑谢姓妇人已被烧死,而张建兴则是跑到三温暖躲藏,最后还是被员警循线逮获。

法官认为,虽然张男强调不知其他房间内还有人,也对自己害死1条人命相当懊悔,但他辩称自己有精神障碍要求鉴定,又对于死亡的妇人家属伤者等未有任何弥补作为,因此依杀人等罪,判处张男1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