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纵火烧死父 医科女判12年

今年5月16日发生在台南永康区的医科女纵火烧死父亲案。(本报资料照片

涉嫌烧死父亲的刘姓医科女。(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5月16日台南市永康区发生的27岁医学系毕业生刘姓女子涉嫌纵火烧死父亲案,台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家暴杀害直系血亲亲属等罪提起公诉,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后,台南地方法院认定刘女行为时精神状况不佳,18日判处有期徒刑12年,执行前监护2年,全案仍可上诉。对此,刘女弟弟说,目前人在国外,待回国了解并与母亲商议后,再表示意见

合议庭认为,刘女放火致父亲死亡、母弟受伤,放火后又没有任何救护即驾车逃逸,犯行重大,但考量被告母亲及弟弟均表示被告求学时承受压力,未曾就医,行为时疑似精神病状,情绪不稳,铸下大错,基于亲情仍愿原谅被告;再审酌被告犯案时年仅27岁,无前科,大学医学系毕,坦承犯行,量处有期徒刑12年。

合议庭还说,被告经成大医院鉴定团队建议安排强制精神治疗,否则未来仍有自伤、伤人之虞,加上迄今未曾就精神状况进行任何医疗行为,且于审理期间展现防卫、敌对性格,考量执行完毕后始进行治疗,较执行前治疗实益低,因此要求被告执行前先令入相当处所监护2年,避免病情继续恶化。

判决指出,5月15日深夜11点左右,刘女在永康区复华八街住家,因细故与母亲发生口角隔天凌晨持自备塑胶桶开车前往加油站购买汽油,再返家泼洒在1楼客厅沙发附近点火引燃后,随即驾车逃逸。

消防人员据报抵达现场扑灭火势,但刘父仍因吸入过多浓烟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窒息并高温灼伤,引发烧烫伤吸入性呛伤死亡;刘母双侧下肢会阴烫伤、体表面积33%;刘弟则有一氧化碳意外毒性作用及喉咙痛等伤害。

事后,警方火场鉴识员在1楼客厅发现可疑的易燃涂料,初步研判人为纵火,经追查发现刘女案发前曾开车外出购买汽油,返家不久即离开,没多久就发生火警,认为她涉嫌重大拘提到案;尽管刘女否认涉案,检方仍向法官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令人惊讶的是,涉嫌纵火弑亲的刘女,还是某大学医学系毕业的高材生,但一连3、4年报考医师执照都落榜,目前仍待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