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玉井佛堂纵火7死 21岁医师儿一审判死刑

台南玉井真理佛堂前辈堂2019年12月因曾文彦纵火造成7死2伤。(读者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涉嫌2019年12月在玉井区真理佛堂前辈堂纵火,造成7死2伤的曾文彦,遭检察官处死刑。(本报资料照)

台南地院庭长林臻娴说明曾文彦判决死刑理由。(程炳璋摄)

更新内容18:00) 涉嫌2019年12月在玉井区真理佛堂前辈堂纵火,造成7死2伤的曾文彦,遭检察官求处死刑,他31日在法警重重包围下自愿出庭听判,台南地院认定他犯行所造成的侵害,在台湾犯罪史实属罕见为由,一审宣判死刑,全案仍可上诉。

22岁曾文彦家境优渥,父亲从医、母亲老师,他却从小常对父亲动粗,在家人无力管教下,台南市玉井区真理佛堂前辈堂选择善待收容,试图感化。

曾嫌却不为所动,居住佛堂期间常情绪失控与人冲突,甚至放话呛烧佛堂,佛堂无奈之下,只好将他请出去。

出走佛堂的曾嫌2019年底走投无路,回头要求佛堂前辈堂张姓负责人儿子让他返回居住,却遭拒绝,他怀恨在心,先到加油站购买汽油,再搭计程车到前辈堂纵火,并在犯罪后拨打110自首。

真理佛堂前辈堂为木质装潢,仅有一处出入口,火势燃起后难以及时扑灭,这场纵火引发7死2伤惨剧,曾男孩返回现场幸灾乐祸观看,遭检察官痛斥手法残酷视人命草芥,犯行形同「无差别式弑杀」,将他依杀人罪嫌起诉,求处死刑。

曾嫌在审理应讯期间一度将犯行归咎是张姓负责人儿子引起,认为全案是张男与自己结怨引起。

台南地院31日一审宣判,曾嫌在5名法警戒护下自愿出庭聆听宣判。

法官认为曾嫌报案自首是因为自己受伤要求送医,并非真心悔悟,精神障碍鉴定有反社会人格,但排除在精神病之外,无从减刑。

台南地院以此案造成7人死9人逃生,受害人数达16人,犯罪造成侵害结果至为严重,在台湾犯罪史上属罕见为由,将曾嫌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