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公寓纵火夺9命 李国辉辩「幻听」一审判死刑
▲中和恶火的纵火嫌犯李国辉,讯后被警方依公共危险罪中的纵火罪以及杀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复讯。(图/记者柳名耕摄)
缅甸华侨李国辉去年11月晚间在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出租公寓纵火,造成9人惨死,新北地院7日宣判,依杀人罪判李死刑。
这起惨案发生在去年11月22日,地点位于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二段63、65号打通的公寓出租套房,中和警方于隔日凌晨2时许逮到嫌犯李国辉。因整栋公寓都被隔的密密麻麻,及木造隔间、顶楼加盖导致火势窜烧。
李嫌在2017年5月21日、6月21日时在华新街、兴南路二段有2次纵火纪录,所幸当时都及时被扑灭,新北地检署在9月14、11月17日2次发函中和分局要求拘提不过拘不到人;所以辖区员警对他的背景相当熟悉,最后动之以情「替你的老妈妈想想吧」,李嫌才松口坦承是他放的火,不过还是否认有泼洒汽油,只表示有把楼梯间的杂物点燃。
警问到纵火的动机时,他先是供称与407的住户胡进福是朋友,2人缅甸籍华侨,但最近曾因为细故吵架,为了报复才会在楼梯间纵火,并不知道火势会烧得这么快。不过李嫌疑似想装疯卖傻就能减轻刑责,又翻供向警方表示「我们没有吵架,是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叫我要放火!」,监视器也清楚地拍下李嫌纵火的过程。
火灾发生后,相关单位纷纷出面表示要严格执行「清楼专案」,其中新北市政府工务局指出,火灾现场的顶楼在2007年时已经是列管在案的违建,由于后续没有再再次举报,所以只有列管并没有强制拆除,但民众有检举的话就会被列为优先拆除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