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纵火中和公寓9死 辩称不懂中文华侨李国辉更二审仍判死

▲中和出租公寓纵火案凶手李国辉,更二审再遭判死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中和区2017年11月发生出租公寓纵火案件,夺走9条性命,震惊社会检警事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李男一二审均遭判死刑,案经撤销发回,原本都以中文应讯的李国辉,突然在更审期间说自己听不懂中文,先前侦审过程的自白笔录全都问题,请求法院重新调查。更一审于31日宣判,李国辉仍遭判死刑,可上诉。

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一处出租公寓,2017年11月晚间遭人纵火,造成9死惨剧。检警单位调查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53岁)。李男自称遭受友人脸书群组中以「蓝牙播放声音方式霸凌、嘲笑,在本案发生前,他就曾有2次纵火行为。而他为了逃避幻听多次搬家,最后以每月2500元迁入胡姓友人在中和之租屋处。

但他又以听到声音为由,在2度警告出租处的苏姓男子后,于2017年11月22日以宝特瓶盛装的预藏汽油纵火报复,造成包括胡姓友人在内共9名房客惨死火窟,李男犯案后随即变装,但仍被检警循线逮捕,并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李男多次宣称:「对于那些因我而死的人,非常抱歉!我不怕死,法官怎么判都可以!」一二审、更一审法院均将他判处死刑。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更一审审理时,对于「传闻证据」的调查并未详尽,另外也认为李男曾有前案,并在2018年3月定谳,当时已经犯下本案,依法应该列入量刑事由,因此撤销发回高院更二审。

更二审审理时,李国辉仍辩称没有杀人犯意,说自己当时购买的汽油遭偷工减料,不纯,应该不会造成这么多人死亡。更二审法院不采信,全案于14日宣判,仍将他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