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辉纵火9死称「幻听」判死 死者家属:我哥可以得到安慰了

李国辉遭判死刑。(图/记者柳名耕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缅甸华侨李国辉去年11月晚间因为和同乡吵架,竟在新北市中和区南路出租公寓纵火,造成9人惨死,犯案后还变装到现场火势,新北地院7日宣判,依杀人罪判处死刑。其中一名死者张明华弟弟得知判决结果,「这半年多来很煎熬、很安慰啊!」但也提到房东应该要负起责任

警初步调查,李国辉住在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二段63、65号打通的公寓出租套房,和407的住户胡进福朋友,去年11月22日因为细故吵架,为了报复才会在楼梯间纵火,由于整栋公寓都被隔的密密麻麻,及木造隔间顶楼加盖导致火势窜烧,最后造成9人逃生不及被活活烧死,

李国辉事后还变装冷眼看火势延烧,后经员警动之以情「替你的老妈妈想想吧」,他才松口坦承是放火,但还是否认有泼洒汽油,只表示有把楼梯间的杂物点燃。案发后警方传唤房东连秋香(56岁)到案说明,她供称2年前以4200万元买下时,内部隔间如同现况,入手后没有改建,每层楼也有放置灭火器,但因贪心收租仍被直指间接害死9条人命

李国辉疑似想装疯卖傻就能减轻刑责,又翻供向警方表示「我们没有吵架,是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叫我要放火!」 新北地院参照台大医院鉴定,确认他犯案时精神状况没有异状,7日一审判决死刑。死者张明华的弟弟得知判决,「总算哥哥可以得到安慰了!死刑是对的!否则害死9条人命还回到社会,那社会就要乱掉了。」

张明华的弟弟还提到房东问题,「 本来哥哥住二楼,因为漏水但是房东不愿意修,就叫他搬到5楼才会发生,房东的责任跟帮凶一样,否则普通公寓怎么会发生那么严重大火,如果5楼和逃生口没有封起来...房东至今没道歉,连押金都没退。」

中和兴南路火警现场。(图/记者陈丰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