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逃死!斗南纵火弑亲夺3命 逆子遭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2023年斗南纵火弑亲案造成3死1重伤,被告杜男因纵火致命,遭宣判处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图/记者王悉宇翻摄,下同)
记者王悉宇/云林报导
2023年云林斗南镇发生震惊社会的纵火弑亲案件,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经审理后成为死刑释宪后云林首件经由国民法官程序宣判的杀人案件。被告杜男因纵火致命,今(19)日宣判处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审判长王子荣表示,此次国民法官参与度极高,评议过程充分讨论而结果,是相当成功的案例。
根据调查,杜男于2023年7月31日购买酒精膏并存放于家中,同年8月14日晚间,他与父亲同居人刘妇激烈争吵后,于次日凌晨2时许持酒精膏点燃家中走道及客厅,迅速引发大火。火灾中,刘妇惊醒试图灭火,并与同居人(杜父)返回卧室寻求救援,但因浓烟和火势蔓延,仅刘妇成功逃生。大火不幸造成杜父、刘妇女儿及年幼的刘童皆因窒息及大面积烧伤不幸丧生。
审判长王子荣说明,法院认定被告杜男以纵火方式致命,构成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杀人罪及相关放火罪名。然而,由于检方无法证明其有关闭房门等阻绝逃生的行为,法院仅认定其具间接故意,未能适用死刑,一审宣判处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王子荣指出,国民法官评议的过程经充分讨论,对于刑度选择也连接关于犯罪事实的认定,当认定只有间接故意的情况之下,其实在宪判制的规范中并没有「死刑」的选项,但国民法官非常充分的去倾听被害人的声音以及观察被告,我们不得不称赞这件的国民法官在讨论上非常的专注,且提出的问题都契合证据,我个人认为这是一场经过高度国民参与形成的审判的结果。
王子荣强调,作为全国首例国民法官宣判的杀人案,此案意义非凡,透过国民参与,司法体系得以更直接反映社会价值观与公平正义的追求,此次判决不仅在程序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也对未来处理重大刑案的审判模式提供了重要借鉴。
▲审判长王子荣(中)说明,法院认定被告杜男以纵火方式致命,构成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杀人罪及相关放火罪名。未能适用死刑,宣判处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