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三角情殺案判決出爐!凶手逃死…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
内湖三角恋情杀案昨辩论终结,士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评议后,今午4时宣判,被告高男犯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源于,25岁廖女先后与23岁高男、45岁潘男交往,2023年3月21日凌晨,潘男与廖女在台北市内湖区安康街住处休息,高男上门称要拿安眠药给廖女,潘男叫醒廖女,廖女起床气朝潘男丢东西,2人报口角,潘男并称「别以为我不敢动他」,随后持刀划伤高男右脸耳际,高男也从口袋抽出折叠刀猛砍潘男上身10刀,潘男送医后于同年月30日不治身亡。
全案经士林地检侦结依杀人罪起诉,士林地院依国民法官法审理,昨在法庭上揭示大量现场血迹照片,潘男家属痛批高男杀人后还有时间拍照传给别人,请求法官判高男无期徒刑;高男则称,他是传讯友人询问该怎么办,并称全案是正当防卫过当,他是见潘男与廖女拉扯,所以居中阻挡,案发隔天就向检方认罪,请求依法减刑。
检方指出,高男到案曾称「我很不爽,直接拿刀抽他」,显然是泄愤、报复;第10次笔录推翻前9次供述,称「潘男持刀冲向廖女」,连法官问,高男甩开潘男后,潘有拿刀吗?高男都避重就轻,称只专注在潘男上身。
高男一刀刀下手,都砍中潘男头、颈等重要部位,10处伤势中包含2处连续伤、8处独立伤,颈部致命伤是长达17公分、深7公分的伤口,做案刀具刀刃9.5公分,可见案发时,刀刃几乎埋进潘男脖子里,「到底要多用力才能造成这样的刀伤,这是一面倒的虐杀!」且潘男伤痕累累,高男仅有耳际划伤,现场大量血迹都是潘男的,高男并非正当防卫。
高男砍人后没救人,而是洗手、洗刀、拖地擦血,蹲在潘男旁称「撑下去,加油」,警方二度阻止高男拖地擦血,高男竟转头开冰箱喝饮料,「这不是冷静而是冷血!」高男否认犯行、灭证、未和解赔偿道歉、犯罪目的是泄愤报复,请求法官判处无期徒刑。
昨开庭后高男想道歉,潘男家属全部起身离开法庭,不愿接受高男道歉。全案昨辩结,经国民法官法庭评议,今午4时宣判,高男犯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士林地方法院。记者李隆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