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给2千元」纵火烧死老板3家人 油漆工「无教化可能」判死
▲李姓油漆工不满少2千元薪水放火烧死老板3家人,二审仍判死刑。(图/东森新闻)
油漆工李昆霖不满因何姓前老板少给2千元薪资,酒后竟放火烧公司,结果造成3死悲剧。李男虽否认纵火,但台中高分院认定李男在骑楼时就已发生火光等证据认定是他所为,并让3人无辜丧命,恶性重大,已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指「最严重之罪行」,无须考量「教化可能性」,仍依杀人罪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仍可上诉最高法院。
台中市某油漆公司离职油漆工李昆霖,2016年11月间因不满何姓前老板少给2000元薪资,心情不佳,酒后竟纵火烧公司,害何老板2兄弟逃生不及,活活烧死,85岁何父烧伤送医,2周后因合并旧疾不治死亡。台中地院依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民事部分一审判李男须赔840万元。
李男辩称当天是刚好路过,坦认只有到骑楼,没放火。但二审法官经调阅监视器画面,确认李男在骑楼逗留期间,就已出现明显火光,而现场采集到的易燃易体轻质芳香烃类,与李男当天穿至案发现场夹脚拖鞋检出液体成分相同,据此认定是李男纵火。
合议庭认为,李昆霖与死者没有纠葛,却仍蓄意放火,殃及无辜,导致被害人家属承受骤失亲人痛苦,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纵火行为恶性重大至极,对社会安全潜在及实质危害性极为重大,已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最严重之罪行」,此时「教化可能性」已无需考量,其罪刑不能逃避,已达应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程度,判他死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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