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1个月烧强力胶放火 房客站门口等女房东「要死大家一起」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朱姓男子2016年5月向张姓房东承租一间砖造铁皮加盖房间,没想到才住了1个月,他因为吸食强力胶情绪不稳,竟然放火烧屋,还站在门口等住在女房东逃出来并呛声,「要死大家一起死」。台北地院法官日前依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处朱男4年有期徒刑。

朱男与钟姓友人共同租屋,2016年6月28日凌晨1点多他一边吸食强力胶一边大声抱怨生活中遇到的不如意,讲了足足1个多小时才累到睡着,对方这才放心外出,没想到他早晨6点多醒来之后发现室友不在,又独自在房间里吸胶,下一秒干脆点燃含有轻质芳香烃易燃液体的强力胶,并站在门口看着火势逐渐变大。

张女将房间租给朱男不到1个月就发生火灾。(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张女表示,她与姊姊是被房间里火灾警示器吵醒,看到火舌马上逃离现场结果就在逃生过程看到朱男站在房门口说「要死大家一起死」,幸好火势很快就被赶到消防队扑灭,她的四肢则在逃命时遭火星喷溅烫伤,「他(朱男)明知道这栋房子还有其他人居住,隔间也是用易燃的木板,却将吸剩的强力胶挤在塑胶袋里,里面还有烟蒂等其他易燃物,才会导致大火迅速延烧,分明就是故意放火烧屋。」

朱男虽然坦承平日有吸食强力胶的习惯,但他辩称,事发当天早上醒来发现室友不在,他就外出前往距离不到200公尺的公园运动,听到有人说冒烟才回头看看,没想到就是自己的租屋处,赶回去把门一推开火就冒出来,「我没有在房间里放火,而且强力胶也不可能被火点燃,会失火是因为电器电线走火所致。」

▲朱男平时在家有吸食强力胶的习惯。(图/达志/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负责火场鉴定的黄姓鉴定员出庭证称,她抵达现场时消防员还在抢救,当时就可以判断出起火户的地点,并依照现场的燃烧强度痕迹等找出起火点,经过比较推测起火点应该就是在朱男房间的床铺南侧。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新北市消防局火场鉴定报告载明这起火灾并非电线走火,且人为纵火的可能性很大,加上张女与钟男供词一致,仅朱男一人与大家说法不同,可见是他吸食强力胶后情绪不稳,才会纵火引发火灾,此外他还有强盗前科,事后也未与房东和解,日前依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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