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婆赚多少?国税局说了才算

台湾包租婆可不好当,赚多少得由政府说了算。(示意图/翻摄自网路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好心没好报?不少民众租屋时,都会向房东杀价,但包租公、包租婆可不好当,因为租金太低,申报租赁所得时,恐怕会被财政部各区国税局「主动」调高租金收入,就算拿出经公证租赁契约也没用。

财政部表示,民众出租财产双方所约定的租金显较当地一般租金标准低者,稽征机关可参照当地一般租金标准,主动调整其租赁收入,进而以「新收入」课税。若民众因此选择隐匿收入,一旦被查获,除补缴税款外,还得面临最高达3倍罚锾。

高雄就有实际案例,民众申报综合所得税时,虽主动列报名下土地有出租、供营业使用状况,并按规定申报其租赁所得10万元,但当地国税局却认为该民众所申报租金明显较当地行情低,因此主动参照当地一般租金标准,将该民众租赁所得调增为52余万元。即使该民众不服,主张实际收入并没那么多,并提出经公证的租赁契约书为证,但案件复查后驳回、提起诉愿仍遭驳回。

对此,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财产出租,租赁契约虽经公证,但该公证只能证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确有订立租赁契约的法律行为,至契约约定内容为何,是否属实,则非公证效力所及。因此就算经公证的租赁契约中,有约定租金较一般行情更低,财政部依法仍可调整,迳自计算其租金收入。

换句话说,民众有房又想便宜租给亲朋好友,可以,但申报所得税时,得照财政部所认定行情才行。至于最关键部分──租金标准为何?财政部说明,土地的一般租金标准是依土地申报地价的5﹪计算;一般住宅的租金标准,财政部官员则表示计算较复杂,但可在赋税网站站中查询,经记者实际浏览后,眼见所及的醒目位置,并未发现相关资讯,即使在该网站中搜寻「租金标准」也未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