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白关?内湖裸尸案逆转 吕男获释:回家陪妈妈吃饭

▲北市内康乐街五号公园郭姓女子裸尸命案大逆转,被控杀人吕介闵获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北市内湖公园裸尸命案出现大逆转,判刑13年定谳的吕介闵服刑4年后8日获释,他下午步出台南明德外役监时,对媒体表示他是冤枉的,目前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台北妈妈吃饭、过母亲节

本案发生于民国89年,根据最高院判决指出,吕介闵和被害郭女原男女朋友,89年7月间,郭、吕发生争执,2人到公园谈判吕持钝器把郭打死,再脱掉对方衣裤伪装遭人性侵。

一、二审法官都以缺乏直接证据为由判决吕无罪;高院更一审时,法官查出死者乳房上有个可疑咬痕(上图),案情出现逆转,吕被判刑11年,更二、更三审判刑13年,后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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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高检署又委托刑事局进行鉴定,确认死者左乳房的DNA并非吕男所有,高院今日据此裁定全案再审并停止吕男刑罚,吕在今天下午3时许获释,据传他本人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也很意外。

士林地检署表示,日前收到高检署相关卷证,怀疑凶手另有他人,已签分他字案调查;高院则强调「再审」不代表吕男无罪,只是回归二审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