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不满分手竟提油纵火!险烧死2少女

台南市恐怖情人蔡姓男子,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市蔡姓男子,不满同居女友打算分手,竟在2015年间购买汽油女方家中,不顾女方家中还有2名少女,就丢掷汽油瓶后点燃,随即引发大火。还好2名少女紧急逃出,捡回一命。最高法院审理后,16日依照成年人杀害儿童未遂罪,将蔡男判刑6年10月定谳。

判决指出,曾有伪造文书前科的蔡男,遭判刑5月定谳后,2013年间才执行完毕。但他出狱后,没有正当工作,在工地打零工维生。他与同居女友交往后,共同居住在女友租屋处。但女友打算分手,蔡男心生不满,打算杀害女友。

蔡男在2015年2月5日上午9时许,女友已经出门上班后,他独自骑脚踏车到附近的加油站购买30元的汽油,装在宝特瓶中,而后返回租屋处,等候女友回家。女友在近11点左右回家,蔡男不顾女友家中还有2名女友的女儿,竟将汽油瓶朝门口丢掷后,点燃汽油。火势随即蔓延开来,屋内3人紧急逃生,捡回一命。警消人员扑灭火势后进行调查,锁定蔡男犯案检方对他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蔡男否认犯案,辩称当天早上出门后,他向工地的工头借钱,买了早餐放回家中,就返回工地,期间没再返家,不可能犯案。但法院根据监视器画面,确实发现蔡男购买汽油后返家,等候将近2小时才纵火,戳破蔡男谎言

一二审均将蔡男判刑6年10月,其中二审台南高分院认为,蔡男所为对于他人之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危害至巨,恶性重大难恕,且犯后自始否认犯行饰词狡辩态度不佳,因此维持一审刑度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6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