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不愿分手恐吓揭隐私 女友提告判刑6月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林姓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并避不见面,于是不时寄电子邮件和打电话骚扰女友,且恐吓要把她伪造学、经历的往事告诉公司,让她没有工作,女友不堪其扰,与林男见面后,却遭林男熊抱、强吻,女友事后一状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依强制罪判处林男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恐怖情人甘愿分手,林姓男子恐吓骚扰前女友遭判刑。(图/示意资料照片)

林姓男子和女友感情生变,女友遂提出分手并避不见面,但是,林姓男子却不死心,且因知道女友曾在民国99年1月间伪造学位证明书银行申请留学贷款,又再同年8月伪造离职证明书,应征到新的工作,于是林男便自12月起,寄发电子邮件恐吓前女友最好出来见面,否则就要向她任职公司揭发过往行为,害她没工作。

林男在本想用此一胁迫方式要前女友出来见面,但前女友虽然担心林男向公司揭发隐私影响工作,但最后仍决定不和林男碰面。

民国100年2月间林男见计不得售,仍不死心,再打电话给前女友或是到其办公室外徘徊等待,并以到她办公室骚扰及找公司主管理论胁迫前女友出来见面,林男前女友因害怕工作不保,便约林男在办公室外走道见面谈话不料,林男却乘女友不及抗拒,伸出狼爪加以熊抱并强吻。

事后林男前女友不甘平白受辱,虽本身也涉嫌伪造文书还是一状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以每日2千元折算,而告诉人伪造文书部分则已由检察官缓起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