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毙女友母女还逼分手砲 恐怖情人一审被判死刑

女友兵变讨债,黄姓现役军人勒杀母女审判死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男子黄麟凯不满王姓女友不断催讨债务,2013年10月初趁着新兵训练休假期间,持童军绳潜入女友家中勒毙王女和其母亲过程中并性侵前女友;新北地院3日依杀人、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黄男死刑。

黄男(21岁)就读新北市三重商工时与同校的19岁王姓女子相恋,交往过程中王女发现帐户内20多万元被黄男盗领一空,在母亲周姓妇人陪同下,前年9月间向黄男母亲索讨20万元,最后黄母允诺返还9万元。

前年9月29日服役中的黄男休假时,王女要求他签下协议书,载明「因双方民国99年开始交往至今共同娱乐花费款项新台币玖万元整,经双方协议由甲方支付新台币玖万元整给乙方以解决债务纠纷问题,即日起互不相欠,口说无凭特立此据」,黄男、王女及姐姐均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捺指纹。黄认为被甩又被讨债而心生不满,打算杀害女友及其母亲,当晚随即跑到三重区购买童军绳、手电筒用品

同年10月1日下午4时许,黄男持先前取得的钥匙潜入王女位于三重区溪尾街家中,以童军绳将王女母亲勒毙,再把尸体放到床上,并躲在厨房等待女友下班返家。王女下午5时20分返家,黄男随即戴上头套尾随在后偷袭,再用童军绳捆绑王女,并用一旁衣物套住女友头部,性侵得逞后再把她勒毙,随后翻箱倒柜窃取1万元。

黄男在检方侦讯时坦承杀害女友及其母亲,但辩称两人合意发生性行为,当时女友头套松脱,发现他的皮夹掉落在地,内有两人合照,女友不断说「有话好好说,先帮我松绑」,之后才发生性行为,但检方在死者王女指甲验出黄男的DNA,明显曾挣扎抵抗,认定被告证词不足采信。

由于黄男具现役军人身分,本案成为军人移交司法审判后,首名犯下杀人重罪的现役军人,新北地检署前年12月依杀人等罪嫌起诉黄男,并建请新北地方法院处以严峻适切量刑,以维社会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