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台大女医曾御慈 酒驾男詹震山判5年6个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女医曾御慈在2013年5月28日深夜,遭酒醉的汽车业务詹震山撞成脑死,最后家属忍痛捐出她的器官遗爱人间新北地院12日下午依酒驾致死、肇事逃逸罪,判詹男5年6个月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据了解,判决指出,詹震山酒驾逃避员警拦查,在市区超速、红灯,先是擦撞计程车后,再撞上正要过马路的曾御慈,虽然当下有停车,最后仍加速逃逸,在附近巡守队追赶并拍打车窗之下,依然继续向前行驶,事后竟辩称是紧张所致。

合议庭认为,詹震山确实有故意肇事逃逸,且他从事汽车业务,很清楚酒后不能开车,在撞到人当下,不但没有协助就医还意图逃跑,尽管曾书立悔过书,并于曾御慈告别式上下跪道歉,甚至用其名义捐赠庙宇,但法官认为他仍有所隐瞒,难认已经全然悔改,因此酒驾肇事致死部分判刑4年6月,肇事逃逸方面判1年4月,合并应执行5年6月徒刑。

台大医生柯文爱徒曾御慈,是在5月28日晚间徒步返回新北市土城区住家时,遭酒驾的詹震山驾车闯越红灯撞上,巨大撞击让她弹飞10几公尺外,送医后被院方宣告脑死,最后家属决定让爱女遗爱人间,同意拔管与器官捐赠,共捐出心、肝、肾、肺、皮肤眼角膜骨骼器官,预计有10多人可因而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