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签订渔业协议 钓鱼台12浬外作业不受日方干扰

台日代表相互换约,确认「台日渔业协议效力。(图/记者陈佳雯摄)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历时17年的台日渔业会谈,终于在10日下午有重大突破,由亚东关系协会会长廖了以与日本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共同签署「台日渔业协议」,未来我国渔民在「协议适用海域」的作业权益将获得保障,等于钓鱼台列屿12浬外海域内,我方渔船作业,不会受日方海域干扰,而作业范围比以往扩大约1,400平方海浬(约4,530平方公里)。

根据协议内容,未来我国渔民的作业范围,将比以往扩大约1,400平方浬,此外就其他作业海域及双方渔业合作议题双方同意成立官方机制的「台日渔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各派两名代表协商,若遇临时情况,则可加开临时会。外交部长永乐表示,这次在协议中,还列入了「免责条款」,确认协议各项的规定,不会损及我主权及海域等相关国际法各项问题立场与见解,这也让中华民国在钓鱼台列屿的主权,能继续保持原有主张

另外,协议中也纳入了「适用海域」,未来台湾渔民在相关区域内将可安心作业,但有关北纬27度以北及日本先岛诸岛以南的我国「暂定执法线」内,海巡署仍将继续维护我国渔船现行作业环境,以保障我国渔民合法权益

渔业署署长沙志一表示,每年在这个渔区作业的台湾渔船超过800艘,年渔获量约4万公吨,主要渔获为鲭鱼、黑鲔鱼、高价值鲷鱼鬼头刀、鲨鱼等。这也意味着在即将到来的鱼汛期,台湾渔民在钓鱼台周边海域作业情况,可望大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