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渔业协议签了 渔民可安心捕渔4万公吨以上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第17次台日渔业会谈10日下午在台北宾馆召开,并签署台日渔业协议。今天签署的台日渔业协议确定钓渔台扣除12海里内的7.4万平方公里海域台湾渔船每年800艘,可安心捕渔4万公吨以上。根据渔业署统计,民国95年到102年4月10日台湾渔船遭日方公务船干扰计252艘次,方式包含以漆弹、发送警告单、阻挠收渔具等,未来协议作业区内将不会再发生这些干扰。

农委会渔业署署长沙志一10日表示,新增4530平方公里后,共7.4万平方公里海域,不论原本作业海域或新增海域,台湾渔船都可安心合法捕鱼了,预计5月生效;台日渔业协议适用的主要渔获鱼种有鲭、(鱼参)、黑鲔、黄鳍鲔、鲣、鲨、旗鱼鬼头刀、锁管及鲷鱼为主。

作业船数及年渔获量方面,他说,近3年协定水域内每年平均约有800艘以上渔船作业,渔获量推估4万公吨以上;作业渔民包含苏澳基隆瑞芳东港小琉球头城等区渔会渔民。

沙志一强调,协议签定后,双方约定30天内要完成相关法规配套作业后,即可生效的是,让台湾渔船安心作业的海域,将包含原本的近7万平方公里,同时放宽执法线3处海域,再增加4530平方公里,合计7.4万平方公里海域内,台湾渔船预计在5月可安心捕鱼。

沙志一指出,在7.4万平方公里海域内,东方有一处菱形海域接近日本岛屿同属黑潮流经,聚集渔群,日本渔船也经常前往作业,台日已订之为「特别合作海域」,台日渔船都可前往作业,往后由双边官方代表参与的「台日渔业委员会」,将进一步协议双边作业规则,共同遵守、共享渔业资源

他表示,扣除上述「特别合作海域」,其他台湾渔船也可以作业的海域,称之为「排除对方法令适用海域」,海域内钓鱼台列屿12海里内,由于协议未触及主权主张,各自主张有主权,因此双边都主张可在海域内作业,因此非不发生冲突海域。

渔业署也强调,过去发生被日方连人带船押到日本境内执法的案例,都是在超出暂定执法线以外的日本海域作业渔船,所以仍然要提醒渔民,超出此线以外的日本海域(靠近八重山群岛)还是不可前往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