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渔船爆剥削渔工人权、非法捕鱼 渔业署重罚1515万
▲福甡11号。(图/渔业署提供)
台湾籍渔船「福甡11号」、「金昌6号」遭爆剥削渔工人权及非法捕鱼,引发各界极大关注,渔业署4日公布调查结果,2案确实不法,各开罚375万元,收回渔业执照5个月,其中非法捕捞部分事证明确,完全是蓄意中的蓄意,罚则最重,开罚1140万元,并收回渔业执照和船长渔船船员手册6个月。
福甡11号今年7月18日被联合国旗下国际劳工组织(ILO)质疑,有船上安全、卫生及住宿环境太差等一连串问题,甚至渔工食物还不足,渔业署调查后发现,渔工工时超过、薪资还没给到规定的450美元,对渔船船主开罚55万元、撤照5个月,仲介业者也罚200万元,并移送地检署侦办。另外,该船未依规定将丢弃的禁捕鱼种数目详实填报于电子渔捞作业日志,也处100万元,并对船长罚20万元。
▲金昌6号。(图/渔业署提供)
金昌6号违法捕捞大量黑鲨及花鲨,渔业署表示,该船禁捕黑鲨及花鲨总重超过30吨,完全是蓄意中的蓄意,依远洋渔业条例处950万元罚锾并回渔业证照6个月,并对船长处190万元罚锾并收回渔船船员手册6个月,另销毁该批非法渔获。
▲福甡11号开舱卸鱼检查。(图/渔业署提供)
农委会副主委陈吉仲表示,3年前10月1日我国被欧盟举黄牌,这些时间来都有相关改革,渔工部分,大都是从其他国家,如印尼、菲律宾和缅甸等国来工作, 他们的权利要确保, 这是人权国家必须要做的道德。
▲陈吉仲说公布调查结果跟欧盟黄牌无关。(图/记者许展溢摄)
不过,被问到这次会大动作宣布调查结果,是只为了欧盟黄牌解除?陈吉仲强调,跟拿不拿掉黄牌无关,重点是为了远洋渔业永续发展,且渔业署都依法执行,开罚是希望渔民警戒,避免后续渔民再违反相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