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渔船越界捕鱼 遭查扣重罚160万再驱离出境

中国大陆籍「闽狮渔06573号」渔船越界苗栗通霄捕鱼,遭海巡重罚160万元,留置55天确定汇入国库,28日上午驱离出境。(海巡署提供/王文吉台中传真)

中国大陆籍「闽狮渔06573号」渔船今年9月间越界苗栗通霄捕鱼,遭海巡署台中海巡队查扣300公斤鱼获,并处以罚锾新台币160万元,留置55天确定罚锾已汇入国库,28日上午由台中海巡队派遣PP10031艇将「闽狮渔06573号」驱离出境。

海巡署第四巡防区指挥部9月3日指挥舰队分署台中海巡队执行「护永专案-区域联防」、「海洋保育执法扩大扫荡专案」,于苗栗通霄外33浬带案查扣越界捕鱼中国大陆籍「闽狮渔06573号」渔船,非法越界捕鱼300公斤且拒绝停船受检,重罚160万罚锾。

海巡署舰队分署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除留置「闽狮渔06573号」55日,并处以罚锾新台币160万元,经确定罚锾汇入国库,28日上午10时许由台中海巡队派遣PP10031艇将该船驱离出境,并要求该船不得再进入我禁限制水域违规作业,否则将加重裁罚金额,甚至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