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船越界捕鱼遭裁罚30万元 今驱离出境

越界捕鱼陆船于今(3)日下午由马祖海巡队3571艇将该船及3位大陆船员驱离出境。(马祖海巡队提供/叶书宏连江传真)

越界捕鱼陆船于今(3)日下午由马祖海巡队3571艇将该船及3位大陆船员驱离出境。(马祖海巡队提供/叶书宏连江传真)

海巡署舰队分署第十海巡队(马祖海巡队)11月7日联合苗栗舰实施区域联防扫荡,于莒光菜埔沃外2.6浬处,查扣越界陆籍无名渔船,该船非法越界于马祖海域拖网作业违规证明确,由舰队分署裁罚30万后,今(3日)驱离出境。

马祖海巡队表示,该陆船约9吨,未经许可进入我国禁止水域内,且在莒光菜埔沃外2.6浬拖网捕鱼,海巡署舰队分署于12月3日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9、32、80条之1及其施行细则第42条、第45条等规定,处以行政罚锾新台币30万元并没入拖网1张。

经确定罚锾已汇入国库,并留置调查26日于今(3)日下午由马祖海巡队3571艇将该船及3位大陆船员驱离出境。

马祖海巡队表示,今年强力执法迄今行政处分越界陆船计有14艘、没入陆船4艘,裁罚金额累积达新台币450万元,另查扣法办抽砂船4艘,展现海巡署执行「护永专案」及「海洋保育执法扩大扫荡专案」之成效,政府维护海洋资源与护渔之决心不打折扣,更向国人宣示海巡保育执法绝不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