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陆渔民越界 海巡夫妻齐坐牢

海巡分队长黄文哲妻子陈文君,与夫共谋大陆渔民索贿,泄漏海巡舰艇勤务表,包庇大陆渔民越界捕鱼,遭依贪污罪判刑1年8月定谳,图为示意图。(戴志扬翻摄)

海巡署前第九海巡队分队长黄文哲,2012年间与2名队员向大陆渔民索贿百万元,泄漏巡防勤务表包庇越界捕渔,依贪污等罪判刑定谳后,黄妻陈文君因也参与其中,夫妻俩各分一份赃款,被认定为共犯最高法院15日驳回陈的上诉,依贪污罪判刑1年8月,褫夺公权3年确定。

本案是首件我国执法人员,向大陆船家索贿贪污案主犯黄文哲依贪污罪判刑5年7月确定,同案另两位共犯中部地区机动海巡队时任小队长林黄财、第三海巡队员徐良吉则分别判刑2年5月、5年定谳。

判决指出,黄文哲多次取缔大陆福建省石狮市闽狮渔」船队,认为有利可图,遂和在海巡署任办事员的妻子陈文君合谋,2012年赴陆与「闽狮渔」船队约定以每艘船、每月10万元代价索贿,换取海巡队勤务表,让大陆渔船可以避开我方巡防舰艇越界捕鱼。

黄文哲夫妻另邀小队长林黄财及队员徐良吉加入,用「螃蟹」作为海巡舰艇暗号,大小螃蟹分指大小型舰艇,以戏谑态度夸耀自己有能力处置海巡所有舰艇。「闽狮渔」船队则将贿款汇入黄男友人指定的大陆帐户;友人则在台湾换汇给黄文哲,黄男再与其他共犯分赃。

台中分院一审认为,陈文君担任总务工作,没有巡防机关人员的法定职务权限,适用刑法31条减刑规定,依贪污罪判刑1年8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5日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