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各自生活!金牌董事长当「各自性生活」找小三挨告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廖姓董事长带「小三」回家上床,被妻子偷拍抓奸提告。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廖男声称曾与妻子签订协议书,约定「各自独立生活,不得干涉对方」;但法官认为,协议书并未约定「各自展开性生活」,判他和小三各3月有期徒刑。

廖妻在廖男房间偷架监视器,正好拍到他和小三在床上翻云覆雨。(图/资料画面)

据了解,廖男(68岁)公司设计出产的一款滑降机,曾荣获美国匹兹堡国际发明展」的金牌奖肯定。但他和妻子(70岁)婚姻陷入危机感情渐行渐远,她5年前怀疑他偷吃因而分房睡;2011年5月,双方签立协议书,内容为「同意各自独立生活,不得干涉对方」。

判决指出,廖男2011年底认识刘姓女子(53岁),双方坠入爱河并回到他家中发生性关系,被妻子偷架的监视器拍个正着,气得告两人妨害家庭。法院审理时,廖男拿出协议书,称妻子已经「纵容」他「展开性生活」,认为她已经失去《刑法》「配偶纵容不得告诉」的告诉权。

廖妻则说,她是害怕被丈夫赶出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被迫签下协议书。法官认为,廖妻5年前因怀疑丈夫外遇,气得要求分房睡,不可能再「纵容」他偷吃,且协议书上完全看不出双方可「各自展开性生活」,判他和刘女各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