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办窃听案检以涉嫌重大声押 法官认无有力证据请回
柯办遭窃听疑云在检警深入侦办后,出现戏剧化转折,2名被柯办找去搜寻窃听装置的征信业者中,林姓业者竟就是安放「老鼠尾」的神秘人,检方在复讯吴、林后以2人涉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向法院声押2人,但法官审理后则是以检方提出的证据,无法证明两人犯罪嫌疑重大,不符羁押要件,让2人无保请回。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是依刑法妨害秘密罪、违返选罢法及毁损罪3罪且有共犯未到案,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涉入这起窃听疑案的吴姓、林姓征信业者。
▲柯办窃听疑云检警在约谈2征信业者后,检方以2人涉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押,但法官认无有力证据证明而让2人无保请回。(图/资料照)
法官审理后认为,检察官认违反选罢法部分,并没有有任何监视画面可以证明2人涉有重嫌,纵使两人连接线路,但也无法证明他们违反选罢法的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规定,因为2人装设窃听设备是在4日,但柯办怀疑遭窃听却是在1日,如果2人有意图使人不当选,应该在柯办怀疑之前就装设,而不是在柯办产生怀疑后才装。
在妨害秘密罪部分,检方未就被告间的犯意连络、行分为担提出证据,且现场照片也没显示有附加任何录音或录影设备,难认有犯罪嫌疑。至于毁损部份,至今并未有被害人出面提告,是否有电话缐路遭毁损及被害人又是何人,检方也未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