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蕴泉庄饭店「特权疫苗」案判无罪 法官认涉诈欺请检方侦办

防疫旅馆蕴泉庄涉供不实疫苗施打名单,士林地检署起诉饭店执董、特助等2人。(图/新北市观旅局提供)

知名的淡水蕴泉庄饭店前年发生「特权疫苗」案,士林地检署认定饭店执行董事刘晋诚、特助何善衡2人以不实名单,提供23名亲友优先打疫苗,依伪造文书罪起诉2人,但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2人不是饭店工作人员,亦不负责汇整饭店疫苗施打名单,不属于旅馆从事防疫工作业务之人,2人纵使制作不实名单,尚不构成伪造文书罪,判决2人无罪。士检表示,将在收受判决后研议上诉。

不过,法官认为,刘、何2人制作不实施打疫苗名册陈报新北市观旅局,蒙骗观旅局承办人员,误将名册送交通部观光局处理,2人疑涉犯诈欺罪嫌,另向检察官告发。士检将在收受判决后,另行分案侦处。

2021年6月,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大爆发,传出多起「特权疫苗」事件。其中因疫情转为防疫旅馆的淡水蕴泉庄也发生「特权疫苗」情事,新北市政府发现淡水蕴泉庄以不实名单,提供23名亲友优先施打新冠肺炎疫苗,移请士检侦办。

检方调查,新北市观旅局2020年4月、5月通知辖内防疫旅馆,陈报实际执行居家检疫工作之第一线高接触风险工作者,汇整造册优先施打疫苗,同年6月7日蕴泉庄执行董事刘晋诚先将张姓14名亲友名单交给特助何善衡,何又加上9人,将23人不实造册登载为备勤、公区消毒、房清、送餐、预备替补离职员工,何将名册传送给观旅局承办人,观旅局再将名册转送交通部观光局。

检方认为,依规定优先施打对象,必须与居家检疫或居家隔离者等高风险对象接触的工作人员,在当时疫苗有资源有限情况,避免影响旅宿从业人员的权益,但刘、何明知23人不符合规定,仍造册送观光局,依伪造文书罪起诉刘、何2人。

法院审理时,刘、何否认犯罪,刘辩称他传14人资料给何,他不负责饭店防疫工作,不清楚疫苗施打程序,只是请何确认14人是否符合施打资格,也不知道何将名单给传给观旅局承办人,何也称不负责防疫工作,只是私下认识观旅局承办人,才传送名单,事后也曾向承办人表示要撤回名单。

法官认为,刘、何2人并未实际从事饭店防疫旅宿工作,亦非负责汇整饭店各部门疫苗施打名单之人,自非属从事防疫工作业务之人,2人不构成业务上登载不实、行使伪造准文书犯行,判决2人无罪。

不过,法官认为,2人制作不实施打疫苗名册并持向新北市观旅局陈报,致观旅局承办人误信后辗转送至交通部观光局,2人是否另犯诈欺罪嫌,宜由检察官另行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