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卖没认证中古车 法官:不构成诈欺,无罪

▲买到事故中古车且无认证,业者判无罪。

东森新闻记者游双如、郭奕均/桃园报导

萧姓女子3年前到桃园一家连锁中古车行,以39万元购买一辆中古车,当时叶姓业务员提供非泡水车等3大保证,否则原价买回,但萧女事后发现买到的就是事故车,且未经车商认证,因此告叶姓业务员诈欺。高等法院认为,叶男并没有谎称车子有经过认证,只是没有主动告知,因此不构成诈欺,26日判叶男无罪定谳。

中古车行将打理好的二手车以新的面貌卖出,提供买家更多选择。萧姓女子3年前到桃园一家HOT好车大联盟加盟店,以39万元代价买了一辆中古车,当时的叶姓业务员提供无泡水、无重大事故车、无引擎号码非法变造车等3大保证,否则就原价买回。

但萧女开了一个多月后觉得车况不太对劲,送往车厂检验后发现,车上的零件有经过銲接修补,显然发生过重大事故。她回到中古车行和叶姓业务员理论时,更发现这辆车根本没有经过连锁知名车行的验证,因此怒告叶姓业务员诈欺。

不过,叶男辩称当初并没有谎称车子有认证,且萧女也没问,所以他没有主动告知,并无欺骗,况且车子就算没有车行认证也同样提供三大保证,今年初已经原价买回。

法官认为,加入连锁中古车行的车商卖的中古车并非全都有经过车行认证,属于一般社会对二手车行的基本常识,且依照二手车交易惯例,车商车商无告知车辆是否经过认证之义务,叶姓业务员当初也只是被动隐瞒事实,并未谎称车子经过认证,因此不构成诈欺,叶男无罪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