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遭2次碾压!秦皇岛一男子当场死亡...
12月21日
在这起案件中
秦皇岛一男子惨遭2次碾压
惨遭2次碾压
秦皇岛一男子连遭3次车祸
2019年1月21日0时20分许,被害人孟某某在省道机动车道内步行,一辆大货车驶过后被害人孟某某倒在机动车道内受伤。
2019年1月21日0时21分许,被告人侯某某驾驶面包车将倒地的孟某某碾压并拖行,被告人侯某某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2019年1月21日0时24分许,被告人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将前方倒在机动车道内的孟某某再次碾压,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隋某某停车报警,被害人孟某某死于现场。
肇事逃逸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港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侯某某、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被告人侯某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写在最后
再一次提醒大家
保障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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