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900个国家队口罩 后指部中校贪污判10年2月

后备指挥部中校李志被控盗卖国家口罩台北地院今依贪污罪重判10年2月,禠夺公权5年。(本报资料照片

后备指挥部中校李志交被控盗卖国家队口罩,不法获利8000元。台北地院审理期间,李否认犯罪,辩称他的口罩是跟弟弟拿的,但合议庭不采信,今(31)日依《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判他10年2月,禠夺公权5年;协助运送的同案共犯上士张政阳,则因认罪,遭判1年8月,缓刑3年。

检方起诉指出,国家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开始征收医用口罩,在后指部单位服务的李志交,去年2月被调派新北市工厂负责督导生产外科、医用口罩,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以「蚂蚁搬象」的方式偷走1500片医用口罩,部分转卖获利8000元,其余留着自用,涉犯贪污重罪,张政阳则受李指示协助搬运。

北院审理时,李男否认犯罪,辩称他的口罩是跟在汤包工作的弟弟拿的。北院传唤弟弟,弟弟虽承认李男曾向他要口罩,他给了近40盒,但只是一般团购口罩,不是医用口罩,哥哥只告诉他要做公关,具体给谁不知道,他没有过问。

张政阳则全程认罪,表示因母亲经常出入医院,所以他从中拿了200片口罩给母亲使用,他自己也知道不对,已经知错,不法所得1000元也已缴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