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警巡逻连2次棍打受检民众 遭判降级惩戒

3年前担任基隆警局保安警察小队长张男,巡逻时2度持警棍殴打受检民众内政部将他移送惩戒。(本报资料照片

3年前担任基隆市警局保安警察队小队长的张男,巡逻时2度持警棍殴打受检民众,内政部将他移送惩戒;惩戒法院第一审认为,他身为警察,虽执法不当,但其动机仍在维护社会治安,考量他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将他判处降1级改叙惩戒。可上诉。

刑事部分检方依非法搜索罪,及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伤害罪,将张男起诉,基隆地方法院判他无罪,但台湾高等法院依犯非法搜索2罪将他各判刑4月,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伤害2罪各判刑6月,都可易科罚金,并获缓刑3年确定。

判决指出,张男在2018年1月17日巡逻时,黄姓民众开车在对向车道,因黄是毒品列管人口,张男于是掉头追上并拦停黄的车辆,他以正在搜索与执行公务为由,不准黄接听电话,黄随即以「这样我不要给你看了」等语,明示拒绝他继续搜索,双方发生口角

张男仍继续持手电筒照射车辆内部、翻找驾驶座上之包包,黄见状愤而出言辱骂,张男于是逮捕过程中,他见黄已遭压制,仍持警棍殴打黄的头部部位,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另张男在同年3月12日巡逻时,见杨男骑乘机车经过,张男盘查后发现对方是毒品列管人口,即要求对杨身体及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搜索,经杨拒绝,他扬言将向检察官声请强制采尿,同时又呼叫支援警力前来,杨不得已称「钥匙车上,你不会去打开吗」。

张男强行翻找、搜索杨的机车置物箱、身体等处,但查无所获,他以杨未带证件为由,要求对方一同前往派出所而遭拒绝,杨出言「警察很嚣张喔」,张男逮捕对方并挥舞警棍殴打及徒脚踢踹杨的身体,致杨头皮等部位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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