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抓妹夜店偷包求重判 4万和解获缓刑

▲猴抓妹偷包案,台北地院判刑3个月。(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政大毕业的「猴抓妹」陈维芊涉嫌在友人生日派对上偷窃2名女子的包包,遭检察官以窃盗罪起诉,她赔4万元进行和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依窃盗罪判刑3月,缓刑2年,并要求陈维芊向公库支付3万元。

台北地院2日公布判决结果,陈维芊在2013年4月时到夜店参加友人生日趴,被指控偷走在场2名女子的包包,拿走近2000元及iPhone4手机警方调阅夜店监视器后将她逮捕。到案后,陈维芊辩称当初喝醉了没注意,但检方仍依窃盗罪将她起诉。

在法院审理时,陈维芊不但认罪,在庭外受访时还表示「希望法官重重判我」,她也赔偿4万元给其中一名被害人和解,另一名被害人则不再追究。法官认为陈维芊犯后态度良好,依窃盗罪判处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要求她向公库支付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