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华食品大火酿9死14轻重伤 达成和解...厂长等3人获判缓刑

▲联华食品恶火夺9命。(图/ETtoday资料图,以下同)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联华食品北斗厂去年4月25日清晨油炸锅起火,造成9人死亡、14人轻重伤,地院审结,郑姓代理厂长、郑姓课长及蔡姓经理皆自白认罪、联华食品对死伤者成立调解,依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科罚30万元、郑等3人则依过失致死罪判处10月至6月刑期、2年至3年缓刑,并应于判决成立后向公库支付2万至18万元。

判决书指出,被告蔡姓经理担任工务部经理、且自2020年起兼任防火管理人,应确实执行联华食品公司消防防护计划书之各项防火管理业务。郑姓课长为A栋2楼现场值班最高管理阶层人员,且身兼自卫消防编组组长。郑姓代理厂长却疏未落实指导、监督防火管理业务推动。

回顾案发当天郑姓课只在2楼调理区巡检时,发现油炸锅温控系统故障,持续加温冒烟因此立即关掉瓦斯,惟瓦斯供应因故未能完全关妥,之后直立式油炸锅起火,菲律宾籍员工拿来灭火器准备灭火,而未于第一时间使用该灭火器。

事隔3分钟后,才拿取灭火器使用,但已经错失时机,火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在现场的人随即逃离,厂内虽响起警铃,由于过去误响的情况层出不穷,其他楼层的员工起初不以为意,直到浓烟弥漫,大家才认知到事情严重性,有员工从2楼逃进4楼的冷冻库躲藏,造成9人死亡,14人受到轻重伤悲剧。

法官审酌,被告郑等3人过失行为,致本案火灾发生后,造成9名同事死亡,及多名同事受伤,实有不该。并斟酌被告联华食品公司、郑等3人均坦承犯行,且由联华食品公司出面9名死亡的被害家属达成和解及给付赔偿金和解并于案发后完成彰化厂生产作业场所改善事宜,经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同意复工。

联华食品公司依犯职业安全卫生法,科罚30万元、郑姓代理厂长依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月、缓刑3年;蔡姓经理判处8月徒刑、缓刑3年;郑姓课长判处6月徒刑、缓刑2年;并应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分别向公库支付18万元、12万元、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