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违建工厂恶火酿4死!前年厂长因员工遭压重伤被判刑 昨命丧火窟

巧合,这家工厂2年前曾发生员工「被压成重伤」,导致厂长被判刑上诉中,昨晚却命丧火窟。(陈淑娥摄)

台中市丰原区东洲路「雅速达股份有限公司」违建工厂昨(29)日晚间发生大火,造成4死2伤的惨剧。不过该公司并非第1次发生工安意外,2年前一名黄姓员工就曾因公司教育训练不足,在搬运重达1公吨的机台时,惨遭压成重伤。台中地院审理后,一审依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处邱姓厂长有期徒刑8月,全案上诉二审,没想到邱姓厂长昨晚却在大火中不幸罹难。

据判决书指出,雅速达公司邱姓厂长在2020年2月4日上午9时许,指示黄姓员工及另2名员工自入线区将1公吨重的立式整型机2台等物品搬运至集货区,却疏忽黄男未接受此搬迁工作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复在黄男于同年月4日下午1时许,询问邱男时,未明确具体指示以何方式搬运上货车,亦未提供或设置防止物料移动之适当设备,

黄男受指示后,徒手将机台推至装置上并操作上升,但机台因欠缺防止物料移动之适当设备而倒塌压伤黄男,造成其受有第11、12胸椎骨折合并脊髓神经损伤术后下肢踝关节无力、膀胱功能及性功能永久障碍之重伤害。

法官审酌邱男身为雅速达公司之厂长,负责指挥管理厂务运作、机械等硬体设备之设置、现场工作分配、厂内人员调度及安全维护等事务,却于指派黄男搬运任务时,未注意提供其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且未提供劳工防止物料移动之适当设备,造成重伤,又始终否认犯行,犯后对黄男为恐吓犯行遭另案提起公诉;台中地院审理后,一审依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处邱男有期徒刑8月,全案上诉中,没想到邱姓厂长昨晚却在大火中不幸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