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华食品彰化厂大火酿9死14伤 厂长等3人「判决出炉」

联华食品彰化厂在去年4月25日清晨因油炸锅发生大火,酿9死14伤,彰化地院审结,郑姓代理厂长、蔡姓经理、郑姓课长皆坦承犯行,3人依过失致死罪判处10月至6月徒刑、均获缓刑。(资料照)

联华食品彰化厂在去年4月25日清晨因油炸锅发生大火,酿9死14伤,彰化地院审结,郑姓代理厂长、蔡姓经理、郑姓课长皆坦承犯行,联华食品也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及给付赔偿金,郑等3人依过失致死罪判处10月至6月徒刑、均获缓刑。

检方调查,去年4月25日凌晨6时35分40秒,郑姓课长发现厂房内直立式油炸锅温控系统故障,持续加温因而油锅冒烟,郑前往关闭瓦斯,但未完全关妥,导致炸锅在1分钟后起火燃烧,郑拿铁盘盖住油炸锅试图扑灭火势,却因铁盘未能完全覆盖油炸锅,火势持续燃烧,外藉员工拿灭火器要给郑使用,郑未使用,等郑要拿灭火器使用时,已错失灭火最佳时机。

郑姓课长因火势失控而对2楼员工下达疏散指令,也有员工逃离前按下火灾警报铃,但因其他员工以为是火灾警铃误报,而未逃生,仍继续工作2至3分钟,直到听闻外面声响发现有异,打开门外出查看见火势猛烈且浓烟窜入,无法逃生而昏倒。

郑姓代理厂长负责彰化厂的防火管理业务,却疏未落实指导、监督防火管理业务的推动,蔡姓经理为防火管理人负责向彰化县消防局提报消防防护计划书内容,也疏于确实执行各项防火管理业务,因未曾落实办理演练,使得联华食品公司彰化厂多数员工的消防紧急灾变及疏散能力不足。3人的过失行为,导致火灾发生后,造成9人死亡及多人受伤。

彰化地院考量联华食品公司与9名死亡员工的家属达成和解及给付赔偿金,依犯职业安全卫生法科罚金30万元;郑等3人在案发后,均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依犯过失致人于死罪,郑姓代理厂长处有期徒刑10月,缓刑3年,应向公库支付18万元,蔡姓经理处有期徒刑8月,缓刑3年,应向公库支付12万元,郑姓课长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8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