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8万药商捡尸夜店妹 指侵硬上「掏百万和解」获缓刑

男子趁对方烂醉带回家捡尸,当庭忏悔并拿出120万和解,法官审酌他月薪约28万、尚有父母需扶养,依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年8月。(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一名担任药商的男子前年4月参加朋友庆生会,当晚在酒吧认识女子后,一伙人又续摊到夜店狂欢,男子趁对方烂醉带回家捡尸,女子事后提告,男子当庭忏悔并拿出120万和解,法官审酌他月薪约28万、尚有父母需扶养,依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年8月,可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两人在前年4月24日晚间11时到一间酒吧参加共同友人的庆生会,之后又续摊到夜店狂欢,男子趁机将烂醉的女子带回住所捡尸,先以其手指插入阴道,之后用性器性交得逞,女子事后醒来离开男子住处后报警处理,刑事警察局鉴定书记载女子外阴部棉棒检出男性Y染色体与男子型别相符。

法官审酌男子利用对方酒醉不醒人事,乘机性交,对女子身体、心理均造成相当大之危害,犯后虽坦承犯行、达成和解,当庭向对方道歉,考量男子无任何犯罪前科,大学毕业后目前从事药商工作月收入28万元、尚有父母需扶养之生活状况,依犯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年8月。

法官认为男子当庭向女方道歉,并已支付全部赔偿金共新台币120万元,可认男子已努力弥补其过错,深具悔意,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轻其刑,法官也认为男子已知警惕,无再犯之虞,予以宣告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要在一年内接受法治教育4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