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次硬上未过门媳妇 色翁掏1万元和解

男子性侵准媳妇高达8次,被法院判以重刑。(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取自网路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李姓男子见即将进门的媳妇有智能障碍好欺负,竟然多次背着儿子逼迫她脱衣,更不顾对方拒绝反抗,强行性侵8次得逞,事后仅用1万元台币和解,还在法庭上辩称双方是你情我愿。最高法院认为,李男为了满足自身性欲,罔顾人伦之常,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他12年6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明知儿子和女友已经论及婚嫁,却利用女子中度智能障碍,从2011年5月起多次趁儿子外出时,恐吓逼迫她「将衣服脱下、不要乱动,不然就打你」,并不顾被害人反抗表示「我不要、不要摸」,强行性侵8次得逞。

被害人害怕感情生变不敢告诉男友回家母亲哭诉,后来社工定期访查得知她遭到性侵,才协助报警处理。李男在法庭上否认犯行,辩称不知道被害人是智能障碍,还表示双方是你情我愿,但法官并不采信。

最高法院审理认为,李男明知被害人和儿子论及婚嫁,竟为了满足自身性欲,罔顾人伦之常,强制性侵得逞,犯后仅以1万元台币和解,还不断狡辩,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