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日加5小时班终生瘫痪 雇主拒赔:他太胖才会这样
台湾人好辛苦!桃园一名电焊工长期加班,每天超时工作3到5小时,疑似长期过度劳动操到心脏病发,送医虽捡回一命却面临终生瘫痪,雇主原本还拒赔。桃园地院认定,雇主长期逼迫电焊工加班,导致他「心跳休止、缺氧性脑病变」而无法工作,判定公司必须支付巨额赔偿,两位直属主管也有连带责任。
判决书指出,邓姓电焊工在杨梅市的江申工业公司任职,在2011年8月底突然心肌梗塞,送医后虽保住一命,身体却再也回不去。劳委会地查发现,邓男在病发前1个月,平均每天加班5小时;前两个月到半年,每月加班时数的总和也达到84小时,明显违反「每月不能逾72小时」的标准。
丈夫因长期加班倒下后,邓男的妻子向公司申请职灾补偿金,不料公司却表示,没有强迫员工加班,且邓男的发病和工作无关,其他同事均无异常。公司的代表还声称,邓男体重过重,4年来被检查出肝功能和血脂异常,另外胆固醇也偏高,应属病因性的心脏病变,拒绝了邓男妻子的要求。
法官列举邓男发病前各月份的加班时数进行比对,发现他在病发前1个月总共加班120小时;发病前2至6个月,平均每月加班84小时,显示加班的份量是逐步增加。经过研讨,桃园地院任定邓男心脏病发和工作过于劳累有关,故判处公司必须支付补偿金,另外还有看护费、医疗费、薪资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总计超过2千8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