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理4年遭老板猥亵「指侵」7次 要求封口还逼离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当上老板就可以胡作非为?台中一名邓姓老板趁着女员工打扫时,多次将她强拉至公司仓库猥亵并以手指性侵,女子不堪受辱向老板娘通报对方虽保证丈夫不会再犯,事后却又百般刁难,甚至要求女子自行辞职,迫使被害人只能报警。对此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日维持一审判决,依照强制性交和强制猥亵等罪,判处邓男5年6个月徒刑

▲女助理在4年内遭恶老板性侵7次,因害怕丢掉工作不敢张扬。(图/示意照片非本人/资料照片)

台中高分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台中市油压机具公司的邓姓负责人民国95年雇用一女担任行政助理,4年间多次利用点货机会将女助理强拉至公司后方仓库猥亵,抚摸对方身体并以手指性侵,还称赞「妳的胸部尖挺,没生过小孩就是不一样」、「这么挺是不是有隆乳」,让女子感到相当难堪。

女子不堪受辱,但害怕丢掉工作一直不敢伸张,最后还是以简讯告知老板娘,希望她能站出来主持公道。得知此事后,老板娘保证老公不会再犯,却要求女助理对此不得张扬,女助理认为此举有逼退之意,决定把所有的事情都抖出来。

可恶的是,东窗事发后,老板夫妻竟要求女助理签下和解书,领取赔偿金之后自行离职,女方希望能保住工作,悄然取得证据后向警方报案,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由于女方有搜集到罪证,法院一审依强制猥亵及性交等罪,判处邓男徒刑5年6个月;邓姓老板对此不服、坚称是婚外情再次上诉,但二审法官并无采信,判处驳回并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