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4年遭桌球教练猥亵「绝对超过100次」 男童忍10年才敢求助
屏东郭姓桌球教练长期以来利用权势对就读小学的学童伸出狼爪,总计共有6名男童受害。虽然他矢口否认并坚称,是有些学生因为被他修理心生不满,才会在事隔10年后才提出来报复;但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他至少猥亵这6位受害者75次,甚至不顾孩子们反抗强行继续猥亵的行为,最后依强制猥亵等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
▲受害男童忍了10年才敢把遭教练猥亵、性侵的事说出来。(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其中一名男童证称,自己是在小学一年级时加入桌球队,第一次受害时是在某活动中心,当时只有他和教练两人,没想到竟然被抱上球桌猥亵,「他把手伸进裤子里摸,还帮我打手枪,也做过口交,但他没有要求我帮他口交或是抚摸下体」,加上从小就受到教练这样对待,就算其他小朋友看到也没有特别的反应。
「我小学一到四年级都有发生过这些事,他对我做这些动作一定是超过上百次,我是以一星期1、2次计算,100次是大约推算出来的,确切的次数我不知道,但绝对超过100次以上。」男童指称,当时因为年纪小不懂反抗,教练也没有使用暴力或恐吓的方式强迫,但是因为教练是一种权力象征,所以大家都会听他的话,「我曾经因为他的行为导致尿道发炎就诊。」
▲男童认为教练就是权力象征,所以大多不敢反抗。
不过,被指控为狼师的郭姓教练反驳,他在2002年至2005年间确实教过这6名学生,而且因为教学的关系,有时候会帮忙接送其中一名男童回家,但绝对没有发生任何猥亵或是性侵害的行为,「我只有在新居落成时邀请家长和小朋友来玩,没有单独带他们回住处,可能是有些学生因为曾经被我修理而不满,才会在事隔多年后想报复我。」
但郭男在一、二审皆被法官认为是利用教练的权威让男童不敢反抗,进而对他们进行猥亵动作,依法判处7年有期徒刑,他不满上诉。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合议庭指出,男童在过程中曾推开反抗,郭男却依旧不肯罢手,最后认定他至少侵害男童们多达75次,猥亵部分改判2年、强制猥亵罪改判1年,对未满14岁知男子性交部分则判处5年,合并应执行刑期为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