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教师猥亵 上诉驳回判4年10月

曾获资深优良教师奖的台南市某国小张姓教师涉强制猥亵女童,遭一审判刑4年10个月后,上诉二审被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曾获得资深优良教师奖的台南市某国小张姓教师,被控于2017年到2018年间涉嫌对1名9岁国小女童猥亵,一审认定其中10次强制猥亵罪成立,各处刑3年8个月,合并应执行刑4年10个月,张男不服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20日判决驳回,但此案仍可上诉。

检方原本起诉张姓教师涉嫌于2017年至2018年间,分别对10名国小女童,以摸下体亲吻脸颊、亲吻嘴巴方式强制猥亵,但一审仅认定张男对其中1名女童的犯行较明确。

审讯时,张男虽坦承对女童猥亵,但否认违反女童意愿;不过,法官仍根据女童事发后主动向母亲述说求援、在医院验伤时曾「哭泣」等情形,认定张违反女童的自主意愿,强制猥亵犯行明确,10罪合并判刑4年10个月。张男不服上诉二审,昨天也被驳回。

市府教育局强调,张男在案发后已遭解聘,该局通报全台各县市教育局永久不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