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优良教师竟是狼!2年指侵9岁女学生达50次 判囚4年10月
▲台南一名9岁女童在就读三、四年级期间,竟遭班导伸狼爪指亲多达50次,身心受创。(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台南一名曾获「20年资深优良教师奖」的张姓男老师,2017年至2018年间竟利用自己导师的权威,对班上年仅9岁的女童伸狼爪指侵多达50次。台南地院一审依10个强制猥亵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8月,合并后张男应执行4年10月,可上诉;另民事部分,女童父母求偿500万元暂时遭驳回,法官指出应等刑事诉讼起诉后第二审辩论终结前提起才合法。
台南某国小9岁女童在就读小学三、四年级期间,由张姓男老师担任其班导,但张师却罔顾为人师表,竟趁隙在校园内长期性侵女童,还以手指侵犯下体,持续了整整2年且次数多达50次,一切直到女童升上五年级、换了班导以后,性侵情况才终于停止。
女童在脱离狼爪后身心受创,一日向女同学谈及此事,同学惊吓之余赶忙告诉家长,受害女童的家长才辗转得知,于当日深夜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并将由女检陪同验伤。
台南地院审理时认为,根据女童2019年3月6日至奇美医院就诊时的纪录可知,女童在遭受性侵后常出现哭泣等创伤压力症候群的反应,且至今仍未脱离伤害,显见张男恶行已造成女童严重侵害,审结依10个强制猥亵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8月,合并后张男应执行4年10月,可上诉。
民事部分受害家属则主张,张男应赔偿女童300万元以及父母各100万元(合计500万元),不过法院9月15日暂时驳回此诉,法官指出,依正常程序第一审辩论终结后到提起上诉前,不得提起,按时间序来,此诉应于刑事诉讼起诉后第二审辩论终结前提出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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