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9岁女儿上旅馆性侵!狼父瞎扯「教她用电脑」重判7年10月
▲女子甜甜(化名)在国中就读期间,向同学透露小学时遭爸爸性侵。(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男子阿汉与妻离婚后,女儿甜甜(化名)抚养权落在妻子手中。2015年间某日下午,阿汉前去探视女儿时,竟骑车把她载至一旅店性侵,事后被逮时还否认犯行,辩称是要「教女儿用电脑」。近日法院判决出炉,一审重判他有期徒刑7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
阿汉2013年12月16日与妻离婚,由于女儿抚养权判给妈妈,他想见甜甜时就要另外联系。2015年间某日下午,阿汉与女儿相约停车场见面,随后他竟直接骑机车,载着还在就读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到台中一旅店开房间,在里头违反甜甜意愿舔她下体,同时要求女儿替他口交。
甜甜升上国中后,一日无意间与同学谈起此事,学校辅导老师辗转得知后,随即告诉甜甜母亲,并陪同他们一起报警向阿汉提告。
▲阿汉(化名)2015年间骑车载女儿至台中某旅店,在房内大胆性侵女儿得逞。(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法庭上,阿汉否认有对女儿伸出狼爪,他辩称,案发当天女儿表示想要学电脑,他因笔电电量不足,无处可去下才决定至旅店教电脑。阿汉的辩护人则认为,甜甜提出的全是多年前往事,但之后父女俩均有见面,如今甜甜却突然提出此控诉,动机不禁令人质疑。
台中地院审理时认为,甜甜对案发过程与经过都能清楚描述,且历经多次侦讯内容也都相当一致,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讲,除非亲身经历,不然应该难以清晰表述整起事件经过,故判定阿汉犯行属实,审结依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妨害性自主罪重判7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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