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否认性侵身障女儿 坦承同床遭判10年6月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处简男有期徒刑10年6月。(陈彩玲摄)

新北一名简姓男子曾有家暴前科,独自照顾患有身心障碍女儿,前年警方访查时,发现简女情绪低落,并告知若心情不好可以到警局聊天,简女隔天则至派出所报案指,自己遭父亲性侵,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处简男有期徒刑10年6月。

据了解,简男因有家暴前科,被列为定期查访对象,他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30多岁患有身心障碍的女儿,前年4月员警查访时,发现简女在屋内哭泣,但不管如何询问,她都不发一语,警方便说,若有委屈可以到派出所聊天。

未料,隔天简女趁父亲外出工作时,果真独自前往派出所,员警以为她要诉苦,简女竟说出,自己遭到父亲性侵一事,警方得知立刻通报相关单位给予协助。但检警侦询时,简男却矢口否认犯行,仅承认和女儿每晚都睡在同一张床上

基隆地院审理后,认为简女已成年具自理能力,无需家人夜间照顾,但简男仍要求同床,与常理不符,加上简女证词迹证法官最终在相关证据确凿情况下,依妨害性自主罪,处简男有期徒刑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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