诓称喝童子尿治病 狼父性侵女儿10年

地方中心嘉义报导

嘉义县一名父亲被控从90年起,向当时国小三年级的女儿诓称需喝童子尿治病,连续强制猥亵、性侵得逞,时间长达10年,女儿上大学后因压力过大向师长倾诉,狼父兽行才被揭发出来;嘉义地方法院判处11年徒刑、需强制治疗。全案可上诉。

法院26日发布判决书指出,被告民国90年1月间利用就读国小三年级的女儿懵懂无知,诓称因罹患疾病,需饮用童子尿治愈,并持「补增本草备要」中医书,取信于女儿,涉嫌对女儿强制猥亵,直到国小五年级。

91年9月间,被告涉嫌性侵女儿得逞,后来因女儿反抗,改以金钱利诱,从92年7月起至99年2月间,以每次给付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零用钱,对女儿性侵得逞。

今年2月2日除夕当天,被告趁就读大学的女儿由外地返家的机会,涉嫌强制猥亵,女儿愤而推开父亲逃离;后因被害人压力过大,在校情绪失控向师长倾诉遭父亲性侵害,师长获悉后报警处理。

嘉义地院审理终结,审酌被告为逞一己私欲,竟对年幼女儿强制猥亵、性侵等行为,让女儿饱受身心创伤,造成内心难以抹灭阴影;且犯后饰词狡辩,还诬指「女儿在外交友复杂,欲构陷父亲」等语,显然毫无悔意。

判决书表示,被告经医院鉴定,自我冲动克制力不足,对被害人缺乏同理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应于刑期执行前,令入相当处所施以治疗,期间最长不得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