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行政园区都市更新案 向前迈进一步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为了加速推动环境改造,新北市政府选定新店区公所所在地机关用地约1.4公顷土地,做为「优先更新单元」,在新北市都市更新处的推动下,都市计划于100年9月15日于新北市都委会审议通过,并在1个半月后于内政部都委会次大会通过,预计可以在102年完成都市更新事业计划发布实施,让整体新店区发展行政园区的带动下,更加繁荣与便利。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处表示,新店机一用地现况为新店区公所、地政事务所、消防队户政事务所、税捐稽征处与警察局等新店一级行政单位,为新店区行政核心区域;但由于建物老旧、办公空间狭小不敷使用,停车空间也不够,新北市政府为改善公共服务品质,促使土地多元混合使用,将机关用地变更为「行政园区特定专用区」,未来除强化行政机关服务空间品质外,亦将引入如运动中心、地区商业设施住宅设施或旅馆等多样化的都市机能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处曾处长志煌指出,这个公办都市更新案将是一个以高规格标准打造的公共建设,在细部计划即以「人本规划原则,除规定留设大面积开放空间与完善之人行步道系统外,亦要求开发主体应取得「绿建筑」候选证书。另外,副总工程司方凯玲也说,这个更新案预计在明年度以「公办更新」的方式招商,目前已经完成招商评估前置作业,未来在建构园区时,会希望投资厂商增加对这个更新案的公益回馈,与对环境的改善。

新店行政园区通过内政部都委会的都市计划审议后,已向前迈进一大步,如果顺利进行,预计在民国102年都市更新事业计划、权利变换计划核定发布实施,并开始兴建,将提供新店地区民众一个便利、整合与高品质洽公环境,并在更新案的带动下,使地区发展更加活络,促进周边地区整体的繁荣风貌